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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洋县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刑 世界今头条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时间:2023-04-27 06:00:59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董盼盼 通讯员叶宝云)4月中旬,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结合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作案工具以及相关违禁品和枪支1支,依法予以没收。

2014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在外地施工期间,购置了射钉器及电焊机、角磨机等工具,其因爱好枪械,之后多次在网站上购买了无缝钢管、瞄准镜、钢珠等枪支组装部件。2021年4月至5月期间,李某将所购买的部件改装成一支火药枪,并藏匿于某猪场圈舍内。2022年,办案民警在核查李某通过网络购买组装枪支组件线索过程中,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将涉案枪支及相关配件交给公安机关。经鉴定:该枪支为射钉器改制的火药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具有致伤力。办案民警另从李某处扣押了相关违禁品及电焊机、虎钳、角磨机等作案工具,并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洋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

洋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1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在办案民警核查线索过程中,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将涉案枪支及相关配件上交公安机关,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罚,构成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其所在社区已落实了监管措施,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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