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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头条: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5-08 16:26:18


【资料图】

一、

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

追诉期过了公安一般不抓,已过追诉时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

追诉时效能被中断吗

找法网提醒,追诉时效能被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前罪所体现的人生危害性并没有消除,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

刑事追诉收集证据的方法是什么

1.全面取证规则。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证据形式不仅要穷尽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还要尽可能地全面调取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清楚的查明案件事实,也是确保正确判案的前提。全面取证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作了详尽的规定。

2.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主体合法要求证据的调取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

3.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在刑事诉讼中,控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控告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控方举证不足,则将承担其主张或控告的事实不能成立的法律后果。被告人不负证明其有被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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