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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9月起,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参保患者使用我省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均可按规定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加强。9月1日起,入院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孕期因妊娠合并症、习惯性流产、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妊娠晚期出血、宫外孕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自付比例进一步降低。今年10月1日起,入院的参保人员,居民医保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先行自付比例由15%调整为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取消医保医用耗材分段先行自付政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国产乙类耗材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进口乙类耗材先行自付比例调整为20%。乙类自付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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